北海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澳门现金网:印发《北海市2021年度社会评价反馈意见 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
北绩办发〔2022〕1号
市辖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北海市2021年度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海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北海市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澳门现金网:印发<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2〕2号)精神,为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群众获得感,确保2021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动真章、见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北海的指示要求,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解决老百姓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加快打造品质北海注入新动力,让魅力北海迸发新活力,用扎实的整改成效回应群众关切,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二、整改目标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整改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我市社会评价满意度。一是重视意见建议整改,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聚焦民生,纾解民忧,打造“品质北海、魅力北海”。二是落实意见建议整改,依托绩效管理平台实时跟踪问效,变“重评议”为“重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措施好、成效实、亮点多。三是用好群众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整改内容,善于思考,分析不足,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我市行政效能。
三、整改内容
2021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公众对我市提出的意见建议共288条,其中:“两代表一委员”104条,城乡居民A卷13条,城乡居民B卷10条,城乡居民C卷14条,城乡居民D卷7卷,反馈问题整改44条,乡村振兴A卷21条,乡村振兴B卷32条,乡村振兴C卷4条,政府推动经济A卷30条,政府推动经济C卷9条。
经过组织各有关单位梳理分析,共筛选出56条建设性意见建议,形成《北海市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清单》(附件1,以下简称《整改清单》);其中,政务服务主题6条,公共设施主题18条,交通主题4条,乡村振兴主题1条,人社主题3条,房管主题2条,供水主题1条,环保主题2条,农业主题3条,水利主题5条,投资环境主题3条,医疗主题1条,国土主题1条,就业主题2条,旅游主题1条,食品监督主题1条,执法主题2条。
四、组织实施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2年4月至5月)
1.认领整改任务。由市委编办(绩效办)牵头组织全市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对自治区绩效办反馈我市的2021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进行调查摸底,认领可行性整改任务并报市委编办(绩效办)。市委编办(绩效办)根据认领情况及我市实际,对群众意见建议进行筛选整理,形成《整改清单》(附件1)。
2.制定、报送整改方案。各牵头整改责任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按照“五个有”要求(有量化工作任务、有可操作的推进路线图、有明确时间表、有具体责任主体、有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标准、时限和责任,保证方案的可操作性,填报《北海市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任务表》(附件2,以下简称《任务表》)。《任务表》(加盖公章版及可编辑版各1份)于4月26日下午下班前通过绩效管理平台报送我办,由我办汇总审核后按程序报送自治区绩效办。整改方案(加盖公章版1份)于5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绩效考评三科备案,邮箱地址:bhsjxbsk@163.com(下同)。
3.公示整改承诺。5月15日前,各责任单位要通过门户网站、主流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将整改方案,包括: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重点整改意见建议二维码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于5月20日前,将相关公示证明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绩效考评三科备案。
(二)整改落实阶段。(2022年6月至11月)
1.反馈整改月进度。2022年6月至11月,各牵头整改责任单位于每月10日前填写《北海市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进度月报表》(附件3,以下简称《月报表》),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绩效考评三科。《月报表》中“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要求描述完整、翔实,无字数限制。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前。
2.整改过程监管。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对照整改目标倒排工作进度,分阶段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市委编办(绩效办)对重点整改任务进行全程跟进、监督,对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核验,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通报,对整改过程中出现严重问题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防止整改工作流于形式,确保整改如期完成。
3.联系群众。对指向明确、留有联系方式的意见建议,各牵头整改责任单位要及时通过电话、短信、面对面交流等方式与群众取得联系,向其告知意见承办情况,包括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安排等;对不符合政策要求和个别诉求不合理的意见建议,也要加强群众宣传引导,做好相关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各整改责任单位要重视群众联系沟通,对整改进展情况要分阶段告知群众,争取群众认同,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形成工作台账及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绩效考评三科备案。具体工作计划、记录式样由各责任单位自行决定。
(三)整改完成阶段(2022年11月19日前完成)
各牵头整改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整改,进行全面自查,完成整改工作总结报告,并填写《北海市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表》(附件4,以下简称《完成情况表》),其中,“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要求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整改工作总结报告、《完成情况表》(加盖公章版及可编辑版各1份)于11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绩效考评三科。
(四)成果展示阶段(2022年11月底至12月初)
2021年11月底至12月初,由市委编办(绩效办)集中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改成效的展示工作。各责任单位要通过网络或报纸向社会公布整改成效,自觉接受群众的评判、监督。宣传展示证明材料于2022年12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绩效考评三科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我市将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纳入2022年度绩效考评,着力提升我市社会评价满意度。在整改过程中,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紧扣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承诺兑现。
(二)立足职责定位,推动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立足自身工作职能,将整改工作与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落实相结合起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率;找准工作着力点,精准发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三)树立群众观念,密切联系群众。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保持与群众的紧密联系,对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做到应改尽改,努力创造条件解决群众问题。在与群众沟通交流时,注意方式方法,切忌形式主义,注意保护群众隐私,不得对外泄露群众的个人信息。
(四)强化联动合作,形成整改合力。涉及多部门的整改任务,由牵头整改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并主动加强与相关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力支持配合整改有序实施。
未尽事宜,请与我办绩效考评三科(社会评价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3030821。
附件:1.北海市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清单66497
2.北海市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任务表66498
3.北海市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进度月报表66499
4.北海市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表66500